明实录明太宗实录_三十二 [明实录明太宗实录]

明 太 宗 實 錄
拯鹽法防海冠復华所舊渠溉民田以利民之還以工 部越主事丁父服至京以后期诵戌安永學初用為起 善而已不拘文法诸网化者万三千餘人崖州絮富私怎 知瑾州伯贞寬厚長者愛民如于無所不用其誠为政使民向 般 争 耳非有冠城邑我良民之忌不足官單街將不怕贞 仇 事躲永黄重视之果仇段也首數人罪之黎人逐安 三其贼以給兵兵乘以一時足民急不能则 以 不敢而民以雪大早民构弗應伯贞祷之雨足修學 货而柳戒其货之直民因之伯贞興斯約三三之兵 舍问服投业谐生阴見成效自是學举士 者益中其惠政多可紀廣南都守治行時盖以伯贞为首
兵部臣曰國家置式街暴非殊習兵事善樵士华者不可 十四州雨黄河决堤岸泛民居田小乙已,上行在 任 致 比開官日以耐欲为柴因循苟且不事棵甚者刻刺軍 其凉近楼冠登岸知掠居民海单會無指逐至失 其事仍簡其不職者悉送京師自是與送者 孤兵部同安透候柳升精指千百户習戎政者往任 上必親岗造 行 之指掉踢纱百千百户八十患命来傳以行 掌錦 時思横朋比间上与指会事莊敬等興贩和居處服食 上平内難官錦衣指仗碰都指挥贪事日見信任而 罗丑偕概上用畜歌童舞女於家出入迎連非得韶旨投臨邑 七民营剑私擅作威福以危法中人四方路及慢盗官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