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_第二八册_卷三二三_卷三三二传_ 中华书局北京 [明史]

明史_第二八册_卷三二三_卷三三二传_ 中华书局北京 [明史]

清 張廷玉等撰 明史 第卷二二至卷三三二(傅)八 中華書局明卷三百二十三 南王承察亦遗使朝,醴賜如中山。十五年春,中山來贡,遭内官送其使還國。明年興 八三六二 之救,合能兵息民,三王奉命。山北王怕尼芝即遣使偕二王使朝贡。十八年又贡,山 山南王來,韶賜二王金銀印。時二王與山北王筝雄,互相攻伐。命内史丞梁民賜 北王金銀印如二王,而賜二王海舟各一。自是,三王遗使奉,中山王尤数。二十三 年,中山來,其通事私乳香十斤、胡椒三百斤,人都為門者所發,当人官。韶還之,仍賜 以钞.二十五年夏,中山貢使以其王子及官子偕來,肆业國學。之,賜衣巾靴机 夏衣一。其冬,山南王亦遣子及官子人國學,賜如之。自是,賜冬夏衣以為常.明年,中山雨人,又遭官子肆业國學。明史卷三百二十三 聚官子十三人人國學。時山南王應組為其兄勃期所弑,官之,推應組子他會悔 八三六四 為主,以十三年三月封.球之分三王也,惟山北最弱,故其朝亦最稀。自永樂三年入貢後,至是年四月始。命行人陳季若等封為山南王,賜命冠服及寶纱万五千.入。其後,竟為二王所佛,而中山盆强,以其國富,一常再三。天朝其繁,不 能却也。其冬,使還至福建,擅海舶,殺官軍,且傷中官,掠其衣物。事開,戮其為首 王世子尚巴志來告父,祭賜如常儀.者,餘六十七人付其主自治。明年遭使罪,帝待之如初,其修。二十二年春,中山 其王以冠服未給,使來,命製皮弃服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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