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_六十三_万斯同撰 [明史]

明史巷一百二十五 志九十九 兵街二十 馬 政 马之係于戎事重矣太祖定都金陵太寺于滁 州典领馬牧 成祖 都顺天又 双太樸寺于北而以 者為南主外 民牧 于 山 西 陕 西邀東設行太供 寺苑马寺主外庇官妆 有御馬监專司内府 馬不 于太而牧于大等地天子之 天 開此三者 有 明典馬之職 也其養 馬之政 日民牧 衛 牧 日 京 而 府寄收牧之地曰草場日荒地曰熟地 最 版其禁令
得軍赋其術管堡府州縣军民壮 操馬 皆行 寺卿主印 烙 課挚牧 而時 督察 之其術妆 锦 衣旗手 等五 軍三千神 機 等管各有草场于 句放收 春 末 夏 初各营 馬 除 存 留跨 用外 令 坐营官 一 人领 下場妆 九 月终 回营而時遣科道官點開視馬 倒凳軍逃七者 指實 奏其種馬上 苑萬 四 中 苑 七千 四 下 苑 四千 匹不 及 则 出市全及 茶興诸番 田易之而 兆 州河州西寕各置茶馬司王之法上 馬 茶 百中 馬 七+下 馬 五+而番 族 納美 馬 萬 四千 徐 四 以為常益其始經理有叙後稍陵矣 八初洪武 六
牧 太官督 理之不得 他摄暑籍 加而記之正 月 至 一六 八月報定 题七月至十月报 十一月至十 二 月 報 重 一购 欠 倒死者 阳人户责賠 終考馬 政 政 不 本者府州縣 正佐首领官 吏决味 牡二十官马官 史 加等痛 治 于是江南十一户養马一江北 五 户藝 馬 一 免 其身 丁多之家究馬頭專 一養馬餘 令津 貼 钞以俏 倒失置補之用凡留 馬 一 匹 配 馬 四匹 一厚立厚 頭一人五學立厚長 一人每長 中 子弟聪明者二三人習以治马三十年 北平 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