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_五十七 [明史]

明史卷一百二 志七十六 食货八 钱 三品其制不一而九府園法後世遵用之钞始 苏唐之飛宋之交會金之交钞元世始 終用钞鐵 几明太祖未改元辛七月置宝源局於應天府 鳞大中通興歷代銭行以四百文为一 四+文馬一兩四文為一鐵是鐵 四百口三十萬後 三年平陳友命江西行省置貨泉局大中通寶 大小五等式使之既即位洪武通寶其制
宝钞提司始铭中書省造大明寳钞命民通 为行使時洪武之八年也造钞法以桑骥钞料其 制 方高尺廣六寸貨青色外為龍文衡文曰 天 明通行宝钞中為两方上方左右分篆文日大 明宝鲈天 八下通行中圖状十串為 一贯圖六等 白一日五百文至一百文下方具奏准行使若 造告捕之法钞一贯准鋼千文銀一两钞 四贯准 黄金一兩禁民間不得以金銀物貨交易達者罪 首告其以金银易钞者熟兄商課程 三钞七 首戈下止用立倒法钞日火昏令所在置
於 貴必致器物以输官甚為民害姑 停之後三 役 之韶更定 年達为尚书復言鼓不宜停最請仍收铜以 钱式主事徐觀言往分 雨不一 铸 未友 有定则 今請定其制每生鋼一斤小 鏡 一百六 十折二钱 半之当三当四当五当十准是为復置 所 江 寳泉局奥浙江湖广福建广東所置局 西河南广东陕西山西山東北平四川八布政司 一 同鼓 是年復造鲈更為小钞自一十文至五十文取通 先是法行民間利新钞鞭烟以易新者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