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窃_尹守衡_四 [明史窃]

明史窃_尹守衡_四 [明史窃]

明史卷之第十二 軍法志第四 目口古帝王至治之極靡不設軍立法以佐德而退 源唐虞 映以前莫可孜矣夏書大干甘 乃召六卿六卿 百六鄉 之卿也周禮六卿無事各掌其鄉之政教禁令 而丽於 司徒有事出征则各率其鄉之一萬二千五百 人而厨 於大司馬司徒 以伍雨卒旅師軍之法為教糠 家家使 以為兵人人使知兵司馬以并邑丘甸之法為調 驾 一甸 而止調七十五人侯國之兵则皆甸内之民 將中军上大夫將上軍下大夫将下軍士充偏辩王國 之兵则皆畿内之民其或不足则命列國起兵以从王淮庸之始析為五府而左右中前後五軍府於是 兵權不尊於一司毂下置有锦衣等十二衛衛宫禁 為 天子 親軍無都城内置留守等三十衛 分五 府以 衛都城 外而四方置有三百二十九衔以 各備其 境各置都指使司辖 焉而各使司分以其 八方款五 府 軍五千六百人 二一 有所所有千万所 百万所 有軍十八一人之日小旗小旗五人猜軍五十五人 一人之日總旗旗二人軍一百一十二人 一百 F所之百户十八精軍一千一百二十八 八一千丽所 之精五千六所為軍五千六百人雨衛立焉此一備 7.分戌官統之鎮一方者日鎮守守一路者日分守獨 守一堡一城者日守備舆主将同守一城者日協守而 又有提督提調巡视備 德班備等名各因事而 職焉總镇或批 撕將軍印或不排印皆日兵次 日副總 兵叉次 日泰将又次日遂擎将軍遮从 公侯伯 都督指 等官内推任國初兵事任武臣後 以 武臣聞外之 權太重或有他虞復分有文臣禽之蓝督文臣重者日 督次日巡督舊軍門逊则皆替理軍務或 督復有整兵備或副使或愈事或以他官而兼副 使愈事沿海者日海道兼分逊者日兵逊道無管輝者 日兵道而仍以所督無之此又府備鎮設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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