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河志_五_朱国盛纂 [南河志]

南河志卷之五 南河郎中朱國盛编軒 郎中徐標續基 章奏 總河部院朱光祚题奉依河防四要 計開 一本部院原 题查得弘治三年 令各府州縣管河官带领家人專在管去處管理河道不 南河志卷之五
府州縣街所管河官几伏秋水泛重還盛行之月配有 官民二守疏藥三工风雨书夜四防必以河署為家 而後得車精職业可免破虞不許道府曲狗情面河 官撑印鑽差或灌為外臣故委汉连差葬印連者府佐 以誉求特其餘创季问即達 制道府亦并斜庆人知息竞河鲜官所当一也 前件工部 发如河官專治河 祖宗屡音申最不許管奔他事今府州縣街所管河各官
任如河官陛轉司道府必要将經手工程一查 交与接管官明白申臣衙阳批允方許行使河事不 半堡即销筹亦得清楚臣又查得近報吏部题奉 聖青奏九既經陛轉官員久戀原缺即當華職還行接 提問款此臣奉此以绳濱河篷之臣于不肖者惟恐 其營留事有賢能者又虞以速去卸肩非係運月不 在此限前雷嚴伤二也 前件工部 覆形轉官凤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