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园丛稿_十六_张相文著 [南园丛稿]

南國叢稿 吴縣張一磨署
萬法精理卷之二三二 第一章政橘之法律關乎國 第一简概 因乎國而定政事自由之法律奥因乎國士分限而定政事自由之法律其間自 有隔别不可混同今為分而之 第二简自由之意羲 以號合國之長皆得是篇自由或以不受制於他邦之人不屈他國之 自由之含義繁踏至言人人殊矣或以僧行壓制之人锄而去之是篇自由或 法律是為自由跟或以許帶兵器自 之又或以内排外自適其適共和政立政皆非所知而各以所奉戴之政
第四简承前 民主贵族二政中未足政事自由之理也政事自由惟於立政見之然而立 政中亦有不能保其自由之時惟不温用其政乃寫可保考之古今立政之秉 者往往温用政而失其法度即不知政事自由固依乎人民之懿德也民践各 具懿德而不加限制即難免其此理之必然者也防其者以權制權使無偏重 亦事之所不得已者故構造政府宜使人有不敢不守法律之志及宜使具法律所 不禁而各有敢篇之象氣 第五丽各政府之旨趣 概言政府之旨趣愈不外於課已之安全而已然就各國細按之固自有各殊 之旨趣如羅馬之喜拓疆域斯巴達之樂太之傅法教馬爾塞之尚贸易支 那之馥恬羅特之好航海夷秋野之純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