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准喀尔方略前编_卷五十三_卷五十四 [平定准喀尔方略前编]

平定准喀尔方略前编_卷五十三_卷五十四 [平定准喀尔方略前编]

定四庫全書 平定噶爾方略前编卷五十三 乾隆十六年春正月戊申 安西提督永常等辩理夷交易事宜 永常奏言爾遣使尼玛入贡現已 至哈密伊等所带人畜過多臣等援定例责拒 夷使等愧罪遵受節制至乏弱牲雙俱照 平定車喝雨方略前 上届尼瑪數内求挑變挑剩者即回不數回之處著即照内所請據理安辦不必因 意在柔遠過存遗就之见致干請之渐也寻陕 甘總督尹善奏報辨理上次貿易夷目所带 皮張等项作價十八萬六千餘兩給内地 茶線等作價十六万七千餘雨外酌給現 銀一萬八千餘雨開具總數一得 青尹善所奏噶爾交易一事朕从前以為銀數 太多未免繁不可不為樽節益我大清國勢强 定四車全書险攘牛马以激我與師其能置之不问已 乎偏一出之交易之費何营十倍是交易 有 小費所全實多朕意該督所定實過難行 若定以此番交易為大局令其不出圍或尚属 可行彼使到日朕自酌量降青傳再行傅 督又朕观喝爾每次熬茶費至一二十萬金 似亦非仗此交易以濟其用即尹善所奏亦未 必如朕向所从國勢遠大起见或虑及該省 烫定习事全书 定翠酒方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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