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汾州府志_八 [乾隆汾州府志]

汾州府志卷之十 宦销下 殷近仁嘉興人洪武初举幸第知平遇躲其後献政 我第二十四篇播廣西参政 硕天台人洪武初知石樓縣有治才百俱與民服 而伐之 宗秉奠字孝先江南淮安人洪武初万石楼躲主簿有 長材值崴凶赈濟有法民多全活 斯志道洪武八年知汾州勤於治事而問里不授民咸 筷之
王子孫及合王未之国之先節其都邑之制诚其 街兵限其疆理亦以待封诸王之于孫制一時之恩制 离世之利消天而安社發奠先於此夫苔杖流徒死 有差矣然未開有戒救治狱者平恕之條是以 近者特首離犯死罪免死充軍又删定舊律诸则减岩 法 有司 司箱循故例開寬宥之名未見寬有之實所實 誠在出上不在臣下也故必有罪疑惟輕之意而後好 者
也有人於此廉 如夷智卯良平少庚於上将绿長 魏短而用之乎 将舍其所長苛其所短而置之法乎苟 取其長而舍其 短圳中感之材爭自於康智术肯其 短而其長则 為善之人皆日某廉若是某智若是朝 廷不少貨之吾属何所容其身乎致使朝不夕其 廉耻或事培克 以備电田工役之资者率皆是也臣 自今朝廷宜存 大體小過明韶天下修八之法 禁深刻之吏 断平尤者超之残醋哀敛者麗熟 之如此则足以 自安天變自消矣孔子日如有王者必世而後仁此 隆好生之德樹國术長久之福而兆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