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八旗通志_卷六十四卷六十五 [钦定八旗通志]

定四庫全書 定八旗通志卷六十四 土田志三 土田规制 乾隆元年六月奉 上據阿山等查奏張家口外東四旗地應照西四 欣定入具通志 旗之例每微銀一分四於乾隆元年起科朕思
皇考格外隆恩屡颂 令各旗查明奏請豁免嗣經臣工條奏請將久爷人員 之家產等已經開報者不准寬免而八旗大臣及 茶 佐等又復辦理不善種種授以致 思施不能下遂此朕所深知者即位以来旗人生計時崖 朕懷者將八旗應人官之房産地經報部而尚 未估及八旗已經估而尚未交部者照前所降 处定八桃通志 分别情罪令各該处查明給還本人其執业
恩地後因滋生日久遂於地之外各自開今 行丈出除原外所有餘地應今按的納至 赏給免其輸又各裳古丈出餘地若令納思 不敷眷瞻又内務府當差手捕牲人鞍匠等散 處口外皆有開流地伊等原在内務府当差不 欠定四事全旨 定八通志 便令其一例納均将現在丈出餘地 川 地册亦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