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大清会典事例_二百六十五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

致定大清會典事例卷九百四十一 工部 荆等 開處等禾 税 湖安木直盛 大 潘 桃税 山 束 等 清 木 木 税税 江 龍 西 牟 江般 虎税 差 北徽税 新燕 湖 湖 南 江 科 南 新 盛京木税口清河莺纳河大莊河碧赫河歸河河之河曹 河各木植十五取一以備 二陵取用其不堪應用者隨時變價大凌河折銀
價銀一分二麓長七尺厚一寸一尺至一尺 九寸杉松雅木板片每瑰酌定價銀六众長七 尺厚一寸二尺至三尺板片每酌定價銀 一二分車每副酌定價銀一六众槽料 每副酌定價銀一四分俱照例每十五件抽 分一件按照定價折微銀雨其餘板料等楼 數每銀一雨二鐵微山分銀六分其板片 每厚一廿加一倍計微临0五十六年奏 佳潭河税口微收陵運木板照依水運抽分之 例每十五塊抽分一塊以備工程應用.道光
再行定额 伊华木税。伊南北山場立商頭官给驗 票抽分木植每木一百根抽分七根如運到木 植不及百根以八根至十四五根抽收一根存 为該處各项工程之用如有餘即行估按 年奏报宝題 六千四百四十五雨有奇又加增枋榔等税 銀二百四十一雨有奇木植十分取一均按長 經尺折微解工部節慎松木長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