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大清会典事例_昆冈李鸿章等编修_A141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

定大清會典事例卷三百八十六 禮部 學校童試事宜 童試事宜.顺治九年題准童生入學乃進身 之始督學文到光期曉報名取里甘結身 家無刑丧替冒各達方准收試每府各州 縣開會一日同考府試亦棠齊一日 以防重冒 務照入學定例名数縣考取二倍府考取一倍 府考取錄已定册報名数榜示童生照所取次 序五人為一结取行優生親筆花押保結查
而文理不通者亦不准入學冒籍投充入 學及寫雨名隨處告考或假捏士大夫子弟 希圖傲幸或係倡卒之家及曾經犯罪問 苹易姓名等弊訪出嚴行究草若教官納贿 容生員扶同保结一體治罪至冒名頂替换 卷代筆之徒倍加嚴察重治.康熙三十九年 准州縣府考取童生不必限照常考送如 荒不通故意蒙混由學臣象其縣府雨試 卷一餠解送學三連對驗筆迹.雍正元年 准童生考試由州縣送府由府送學政各加
准府州縣考試童生原有点名定例嗣後府 州縣有询情不肯點名及地方豪绅劣矜 有倡場之處該學政訪聞即會同該督 指名題至童生院考該學政察保如有 假冒槍手等情即将保麋照例斥革究治.十 三年准嗣後凡府州縣考試文武童生即照 學政衙門考試之例令本籍生一體保結仍 於点名散卷時认識有旨頂等弊将該保 照例默革治罪若府州縣官達例不令保識 混行錄送者經學臣照混行收考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