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大清会典事例_昆冈李鸿章等编修_A284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

定大清會典事例卷八百二十六 刑部 睹博 夫匠軍士病給醫 拆毁申明亭.凡拆毁申明亭房屋及毁板 榜者杖 奉教民 該督督率属員寫刊刻敬謹挂於申明 亭將舊有一切條約悉行刊刻大榜曉輸難 此 設有申明亭为申明教化之所刊置教民榜文
聖寫刊刻敬謹挂將舊有一切民條約悉 行刊刻木郡邑士民瞻仰傳其舊有申 明亭而現為蛋役民人侵占者查出悉行交官 修至原无申明亭之處及瑾存基北母 庸費重建應令各該督無即於該地方城市 通可以安置木榜之所酌量辦理所需修理 工料及添設木榜等費不得任地方官籍端 奇派應令該督無照创報明户部工部罗 遵 夫匠軍士病給醫无口凡軍士在镇守之處丁
雨月若平昔不係前人犯止是博但有銀 雨衣服财物者定為第二等問罪加號一月各 發落若年幼无知偶被人引在内者定為第 三等照常發落其職官有犯一等二等者奏請 問罪文官革職为民武官革職隨舍餘食差 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