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大清会典事例_昆冈李鸿章等编修_A291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

定大清會典事例卷八百五十四 刑部 造搬足 作 不 法 虚費工力探不堪用 造作過 限 修理食康 擅造作.凡軍民官司有所營造應申上而不 申上應待報而不待而擅起差人工都 即 科 不 行 机 起差人工 一時
著管工官名下銷算如多用不行啟奏 即便承修者將行文與承修堂司官交部 虚若物料工價甚多而分為线段續行文俱 此 行宫各省食等项工程一應動用事件 令該督奏 聞該部覆再行修理工完之日督親自查明 减造册具题該部详題如有不行啟奏擅 自咨部請而該部據咨完結者即行题交
限完工及工竣之月不照限呈遮清册或已滤 清册該司不據實數算者照例分别處如管 工官或有限期已属修理未完而因避處分捏 報工竣者另行指邪交部處其工如 有應缴銀雨不即交庫完結者將員然革照 例勒限催追限内全完准其開逾限不完照 侵融正例治罪仍著落家產追銀還庫 七 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