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大清会典事例三百·第十一卷》属于政治法律资料。当前文件为《钦定大清会典事例三百》的第十一卷。本页展示资料概况及部分扫描内容,同时提供数字文件获取信息。

- 专题
-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三百
- 类别
- 政治法律
- 卷次
- 第十一卷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三百_十一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定大清會典事例卷一千六十二 太常寺 承事 承奈官 事 分献官 成官 陵寂承祭 承祭官.原定承祭官於具题祀期疏内列名請 [丘 方泽 祈救 弯祀以親王 太厕先農壇 太岁殿以親王郡王 先壇以内務府總管奉宸苑卿 先醫以禮部堂官.北極佑聖真君 火神 東黑龍潭 龍神潮玉泉山 龍神祠以太常寺卿少卿 都城隍廓后土 可工 案神 門神承祭官以禮工二部满漢堂官開列O康熙 二十四年定被告 傳心開列满漢大學士0乾隆十八年定每三 年一次祀 酸神遣都統或副都統每旗各一人承祭0二十 五年定嗣後黑龍潭 龍神改遣
———— 文字由OCR识别(未校验),可能存在错字;请以原始完整版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