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大清会典则例_卷十三_卷十四 [钦定大清会典则例]

定四庫全書 史部 定大清會典例卷十 四 群校官检诗臣劉听 编修巨程嘉覆 校對官中書点吕 總校官原任中儿臣王燕 腾绿监生臣維新
定四库全書 延達者察黎將進之人照運延例分别 處注册内遗漏事件者照失察案件例罚俸 兩月行察月日難結情由不行聲明及已經聲 明尚有仲錯朦者照行察未結乐已結注 例三月。
定四库全書丽 卷十三 將专管直日之满司官照例處。又 部院咨文事件於文到之日該司務按日登 紀號簿呈堂標到部日期分發各司該司又按 每日所收咨文注明日期定豪即將原咨黏連 後於棠内將咨文到司日期注明如有辨 理远延者該堂官計日扣限易於稽察如有行 察谷衙門者亦今按次群載以察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