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一百二十八-V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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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钦定大清会典则例
类别
政治法律
系列
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一百二十八

钦定大清会典则例_卷一百二十八 [钦定大清会典则例]钦定四庫全書 史部 定大清會典则例卷一百二十八 群校官检臣劉听 修臣程嘉覆 校對官中書臣未 總校官原任中儿臣王燕 所 生臣曹熟祖春一百二十 年改為三年更代.十八年们照例一年更 代 二十年琉璃瓦大小不等共有十 樣除第一樣與第十樣向無需用處母庸置 其餘瓦如各工需用合管工官先将應用實 數算具呈該盟督照數請领黑铅豫行 辨除冬三月及正月寒停止烧造餘月均 以文到日马始定限三月烧造送往工所管工 官親身驗看隨到隨收給發實收完日將實用一百二十八 解户部免其徽收地租口又覆進琉璃房租 官员有力之家徽銀小民其按季微.四十一年覆進琉璃亮瓦二廠官地房租官 員富户照常起租其徵房屋量免一半雙身 寒之人免徽房租仍以官地起租.雍正二 年 琉璃亮瓦廠官地每月按開計微租相沿已久朕 念雨多流寓赁住經營小民情可惆侧嗣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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