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科场条例·第十五卷·礼部纂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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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钦定科场条例
类别
政治法律
系列
钦定科场条例·第十五卷·礼部纂辑
卷次
第十五卷

钦定科场条例_十五_礼部纂辑 [钦定科场条例]鐵定科場條例一满洲蒙古漢軍官卷每十名取中一名南北 浙江江西湖南湖北福建每二十名取中一名 山东山西河南广東陕西甘肃四川海十五名 最中一名廣西州每十名取中一名其 额自前條 一大省官生卷數至二十一名以上中省至 二十三名以上小省至十大名以止計其琴敷例案 康熙五十一年覆准陕西甘帘夏交武官員 子弟不必人丁聿字筑人省交武官具 子弟两同官卷文中 乾隆十五年准嗣後官卷内如無佳交任缺 毋温仍以民卷取足不得碰充额 乾隆十六年大學土公傅恒等奏准官中额 满洲蒙古六名漢軍一名不及十人即不准 官卷顺天具字號中九十七名内原定盛 官卷中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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