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科场条例二十礼部纂辑 [钦定科场条例]

定科場條例
缺定利場修色一卷二十十 旁更者照例治罪 一臨提調等官有與士子識者不許差人 傳送飲食果品入号往來 一京師貢院甬道雨旁安栅各派委官專 守士子卷後稽查接换卷犬臣明卷面 分别東西文場合由甬道下栅门人號交郎 由甬道俨出不得任意足偷歸舍亦不准 另人别號其水夫離项人役俱不准輕越撰木 私相授受
定科場修人卷二十 開栅放出旋即局午後始不復封其不候 官篇開放及越而出者立即擎辨 一照出提調親書花押黏貼上土子交卷 時臨坐堂上督同受卷官收卷仍委官一員 協同照卷發完徽進再發龍門内委官協 同督門營升驗明放出如有假冒住究辨 一留聞委官書吏均候事峻出不得自行告 假其业經出者不准藉端復入者委官 虑書吏青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