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礼记义疏_卷四十六 [钦定礼记义疏]

經部 鲜校官修臣程嘉
卷四十六 室曰入堂高而陛单故於堂曰升 案此皆丧主也若泉主人则無入室升堂之事士 虞禮注主人将入室倚之西序乃人则衬杖倚之西 之下殿主人之杖不入室不升堂则主人不以 杖即位可知未葬前主人位在堂下故杖至虞乃有 神酯献禮不以杖入辟之祭主於敬也至衬则 祭及所衬之祖敬多辟彌遠矣此與父在子不以 杖即位意略同鄭言哀益自虞至衬為日無多哀
定四库全書 卷 母之子是於因母也若为父後则服之其禮当與 為人後同 通黄氏震曰適為母残亦服母之寓 案為君母後若姜以戴媽之子為已子也婦人 無子出惟后夫人不出得以庶子為已于或為君 母後则即為父後而與尊者為體关禮庶子為父後 者為其外祖父母母男無服以與尊者為體则不 得服私親也则不為君母之堂服而何服乎疑此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