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平定回疆剿擒逆裔方略_三十四_曹振镛[等]撰 [钦定平定回疆剿擒逆裔方略]

定平定回疆期捡逆裔方略卷光 道光七年冬十月巳卯 署甘總督鄂山覆奏撤官兵遵 旨分起間旧行走 稽軍需報 署甘總督鄂山奏言甘為承軍需之總 切全名上
及轉發口外各員用銀款知會坤就近 督率照辦應發供支凯旋官兵过境差務銀 實酌發不准全船佚造册报後再行找刻 下分口内口处各州縣及各耀臺委員提 帶底册前赴蘭州軍需總局造報销其有 事故更换各州縣亦經藩司及蔬管道府確查 *K.
具報計新授四桌司方戴豫不日由托克逛 交代進再当細面前截止瞿數明所用 連銀雨會同鄂山具奏至撤官兵先經長 時今關外具内州縣一律安為豫備搏 供支至内關外報事宜歸蘭州省局 辨由甘總督殿题此時肃州軍需局已無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