诠叙官子成书_五_唐房玄龄注 [诠叙官子成书]

叙管子成書卷第六 唐 齊州房玄 明 宜城梅士享 叙 大匡第+大匡第二十二 匡君 中匡第二十二三— L 天项心方 於 下皆 而所德外 信以业天 下 故国匡 日奔君 小對也目 對 印中小居内政等 内言一 大屋 齊公生公子兒公于礼公子小白使鲍权傅
可格 的 其 子其 出乎召忽日不可吾三人者之从 國 也 臂 之 觀 小 白 必不 為 鼎之有足也去一焉则必不立 後矣 矣 公 興言 子三 则人其三所於出人 事濟處不 可 者酒 能鼎吾 事立 若 去 故去 知 小 自则 必必 不不 能?管仲 然 然也夫 也國 人 憎惡乳之母 以 及 刹 之 身 而 小白之無母 兒長而事 四煮 此 二公子者将 小更无 地所也可 用子二知 以谓既公也 同小不子夫 信白能所 必定以 得齊見定 必立國子齊 此矣而乱國 精工公仔指 耗将
兄古况字 之為君臣 義言齊犯 紅奥已社命 哉名立稷 致言忽君一礼 死当具臣國 不禽之之得 将 时承君命奉社稷以 持宗献死 二 死宗 於 潮 死者社稷破宗祭 记 绝 斯夷吾死之非 此三 利 鲍 权 则夷吾生夷吾生则齊國利夷吾死 以日然则奈何管子日子出奉 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