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律_十二 [师律]

師律卷之十下目绿 火攻第十下 火器 毓之類 斤:目錄 终 1 目绿
自宵 光以致子不得到底出口不直厚處不容 子入薄處遇火爆裂甚至單筒捲成炸 損 人手安能托帜 架於前官給子大小不 一子大 而鏡口小则子人不深出口便落子小而鏡腹 大火 人藥先子而浅则子无力何以致遠或 子液於咋 腹内 虚癸其法每口以可 空容 三子為下药亦三鳞子则藥减子 藥增藥同子子重合口下口之半之 入得若再加口大子必重子重藥必多
用雨人牵之使其内光滑将底眼内打成 螺蝴樣量其深浅仍入燒无出 入其 内重打合縫後留一小蒂備裝木之用六面 锉光前要绍星後要燈門要棱角分明将 昭药底處眼一筒以為火門又用小 当火門下成一縫装上藥池用打锉光 如 加同一體将火药盛满上用泥土封固置地 試放三次不炸方可使用然後將水一條配其 長短雕成一林後七寸為柄柄内挖空以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