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史商榷_六(丛书集成初编) [十七史商榷]

成集書 福初.者主 五雲王 行發馆書印務商
十七史商椎卷四十一 三國志三 劉璋傅悦误 劉二牧璋傅張鲁态璋遣羲等攻鲁所破通经作數為所破又間曹公征州巳定中團 陰浦致敬於曹公已定漢中四字殊不可解必有脱曹公定漠中張鲁道走在建安二十年距此時相 後數年 山勢 先主傅先主與夏侯張邰等相拒自陽平南渡沔水山稍前於定軍山勢作營案法正傅云於定軍 學事谯周 興勢作營此山字其下脱文何氏已群之 學从事與此不同周卒於晋泰始六年年七十二当先主郎位年二十三未必與進之列本傅為 建安二十五年臣進先主内有學事谯周氏日樵周傅建與中丞相亮州牧以周為 是 十七史商榨 卷四十一 三五九
决策之才而以陷陣摧之事是使何為將而韓信乃轉粟敖以給軍也宜其败矣此则亮之 既用之赦孟獲以服南方務亮之世南方不復敢反此其明也郦山之役合為先統大黎在前以運 課也 十二更下在者八万 斐注亮在郦山十二更下作者八萬案周官小司徒均土地以稽其人民而周知其數上地家七人可任 為晦晦百篇夫夫三為尾屋三為井井十為通通匹馬三十家十二人徒二人以小司參之司之 也者家三人中地家六人可任也者二家五人下地家五人可作也者家二人司馬法日六尺為步步百 可持故小司徒只言其可任者非實數也自此以後發者皆用實數不幸而败不可救矣晋作州兵 可任者如此之多司馬法之出士徒數如彼之少古人用兵皆為不腾計以败也故不用之败 乃數調發非先王之法他如成作邱甲蘇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