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政录_五 [实政录]

鄉甲約卷之一 若都 为由 申 明約保甲以 善 夏 商士有库序学整以樂其群民有比問 族 赏以萃其渔故百井結为一千民聯属 成家觀 俗于绑 则 里仁為美化行于下 则 比屋可封未有 人各任情家自为俗而能 成善遠罪之治者也自教衰民散之後
語混雅而来疲而散 聖瀚 昭揭遵達復知開粉壁分明如究全不 觉察即犯者盈庭罪人满吾惟有三辰 之法在轻 则 杖苔重如此而已矣 不 知先王 刑弼教非以刑为教也天 道之以政 而 後齊之以刑稽为末翔 一 言不教而惟五刑是加 朝 官之本意精習既久振實難若 殿最之條但以教化風俗为首则守令之
高皇帝教民榜文及近月應行事例鄉約之 約者此民甲之 所保者亦此民但約 主 重 善以 将鄉約保甲 總 化道為先保主惡以究喆 一條编除寄住派 民 入 者问*其 绿 地元 由 主約体 但有强盗璃盗生發即 东容留者查其来歷 出 在 城在 鎮 房主地主治外其餘本 汉百家为率孤庄村 縣及寄庄人民 村落以一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