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政录_五_吕坤撰 [实政录]

甲約卷之一 差提督門等關無巡山西地方都察院 若念都御史吕,為申朋鄉約保甲以善 風俗以防奸盗事照得成周立教 监於夏 商士有序學整以樂其群民有 比開 族 以萃其涣故百井结爲一體千民聯 成家觀 俗于鄉则里仁為美化行于下 比屋可封未有人各任情家白 自為俗 成还善遠罪之治者也自教衰民散 之 後
語混雜而来疲而散 聖昭捐遵達復知開 粉分明奸究全不 覺察即犯 者盈庭罪人满吾惟有三尺 之法在輕则杖重如,此而已矣 不知先王以刑弼教非 以刑為教也夫 道之以政而後齊之以刑為未務翔一 言不教而惟五刑是加 朝廷官之本意猜習既久振實難若 殿最之條但以教化風俗为首则守令之
高皇帝教民榜文及近日應行事例谓鄉約 約者此民 保甲之 主善以化遵為先保主惡以究喆為 重将鄉約保甲總一條编除寄住流民 各 映房主地主約束容留老其来歷 出 人 者问其绿由但有强盗写盗生發即将 房主地垂治外其餘本縣 及寄庄人民 在城在镇以百家为率孤庄村落 一 里 为率各立約正一人約副一人選公道 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