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收录《唐律疏义·卷二十九·卷三十·卷二十九—三十》,资料类别为古籍数字资料。可在本页查看基本书目信息与部分原页预览,并了解数字文件获取方式。

- 专题
- 唐律疏义
- 类别
- 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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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律疏义·卷二十九·卷三十·卷二十九—三十
唐律疏义_卷二十九_卷三十 [唐律疏义]定四庫全書 唐律疏義卷二十九 唐長孫无忌等撰 上 四 条+疏 律之名起自於魏魏分里闪法而出此篇 至 工北齊興捕律相合更名捕律至後周復為 律名云嶽者确也以實囚情鼻陶造夏日夏臺.l.其有犯杖罪不禁應柳鲽扭而不加扭及脱去者 缺 答三十徒罪不禁及不加若去者四十 流罪不禁及不若脱去者苔五十死罪不禁及 不柳加若脱去者杖六十是名追加一等题易所著者各减一等應加而應而加是名題易所著徒罪者苔三十流罪苔四十死罪苔五十 即囚自脱去及忽易所著者罪亦如之若不應禁而禁 及不應加扭而加鲽者杖六十疏義曰金刃刀之属他物之可以自 发及解脱加鲽囚之親属及他人興者物未用 與者即杖一百若以得金刀等故因得进亡或自傷 害或傷他人與物者徒一年若因自或他人 者徒二年若囚本犯流罪以上因得金刃等物而 得逃亡者無傷與物者亦徒二年 即囚因逃亡未之间能自捕得及他人捕得若囚自 首及已死各减一等即子孫以可解脱之物典祖父母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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