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宪精义_卷三 [英宪精义]

英宪精义_卷三 [英宪精义]

庫文有萬 千一集一第 五雲王 行發館書印務商英精義 部 法律主治英薇精義來根據一件現成的及无疑的事實而發出如今時移勢易王室周有的至算權力已經 於巴力門而樊成巴力門的主權巴力門的主權是本書所有主題之一惟上文 接律主治 早已發題羲而无餘蕴是以在此章無深 雨件彩中之第二件與第一件甚相關切他是法律的至算性或法律主治這是 我們的政治所有怪性質法院有一條老规矩(ola)最能將此性表白清楚 即是這種法律是最國寳為君主所有全國人民以至君主本身都须要受治於法使 法律不能為政以至全國无法律必至全國無君主復无任何遗產之可言這個法律的至性們自别的點觀察是個人權利的一種保為英所授他 是英崽所有第二彩因之他的奥羲即為本書部乙所欲探 外人之國者對於此頂英吉利政情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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