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史资料丛稿大事记】第七辑 - 中华书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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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史资料丛稿编印凡例 一、编印《中华民国史资料丛稿》的目的仅在于组织协作,征求 意见,反映工作进展情况.二、《丛稿》暂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组 负责编辑.三、《丛稿》专登有关中华民国史资料一类的稿件,供内部参 考,不对外。每辑字数不定.四、所有中华民国史初稿及其所附资料,一般都先在《从稿》登 载,广泛征求意见,然后改为定稿。但《丛稿》登载过的稿件,将来 《中华民国史》一书及其所附资料不-定全都编进去.五、欢迎投稿,但只限于中华民国史及有关资料.六、欢迎对《丛稿》提出批评意见.匕、《丛稿》不对外展览借阅,所登文稿,不要转载和引用。内部参考注意保存 中华民国史资料丛稿 大事记 第七辑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 中华民国史组编 中华书局排印(北京王府井大街36号)中国书店代发.只有采取“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方针,才能做到既有重点,又较全面,从而更能反映历史的真象。不突出大事,便成了流水 帐.只记大事,大事便成为孤立现象,都不是真实的历史.要突出大事,因为大事本身就是突出的,否则不成其为大事.大事的发生必有因,必须记其因。大事的经过较复杂,记其过程应 较详。大事的影响较深远,对其深远的影响必须记载。因此,所谓 突出大事,也不过是反映历史的真实而已.因为这部《大事记》是资料书,是供人查考的,所以有些事,虽不甚大,但有备查的意义,也应记下来,这就是“要事不漏”的 理由。如果只有大事,把要事漏了,这部书就太不周全了,就失掉 资材书应该详备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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