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史资料丛稿大事记】第十一辑 - 中华书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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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史资料丛稿 大事记 第十一辑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 中华民国史组编(征求意见稿)中华书局 1978年8月关于编写中华民国《大事记》的要求 1.《大事记》应该是一部观点正确、内容充实、可供人查考和可 使人信赖的断代史参考资料书.2.《大事记》要求观点正确:所谓观点正确,就是对一切史事的取舍、详略、褒贬,都力求合 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取其所当取,舍其所当舍,详略 其所当详略,褒贬其所当褒贬,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反映出 历史的本来面目,而不容许任何的主观随意性.3.《大事记》要求材料准确:每一条材料都必须经过认真审查核对,务使其符合历史事实。能 落实者落实,不能落实者存疑,坚决避免任何未经查实、似是而非、可能导致以假乱真的记载。凡事都必须查清具体的时间和地点。1925,1 1925年(中华民国十四年)1月1日临时执政段祺瑞发布“大数令”,规定除曹锟与贿选议员两案,以及强盗、匪徒、强奸、放火、决水等案传节较重者外,其余不论轻罪重罪,已判决未判决,悉予赦免.段祺瑞令:废除将军府.派米振标邦办河南军务善后事宜.段祺瑞电邀孙中山、黎元洪出席善后会议,并电邀唐绍仪、章炳麟、岑春 煊、王士珍、汪精卫、黄郭、熊希令、赵尔巽、胡适、李根沅、汤、林长 民、梁启超、虞洽卿、梁士治等三十人,列席善后会议.日民族求独立解放之唯一途径,乃实行本党政策之第一步,与以党适国之第一 步。故必以此提出国民会议,任何污蔑、威胁,皆不暇顾,愿同志及国民矢诚 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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