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史资料丛稿大事记】第八辑 - 中华书局.pdf

中华民国史资料丛稿编印凡例 一、编印《中华民国史资料丛稿》的目的仅在于组 织协作,征求意见,反映工作进展情况.二、《丛稿》暂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 华民国史研究室负责编辑.三、《丛稿》专登有关中华民国史资料一类的稿 件,供内部参考,不对外。每辑字数不定.四、所有中华民国史初稿及其所附资料,一般都先 在《丛稿》登载,广泛争求意见,然后改为定稿。但《丛 稿》登载过的稿件,将来《中华民国史》一书及其所附 资料不一定全都编进去.五、欢迎投稿,但只限于中华民国史及有关资料.六、欢迎对《丛稿》提出批评意见.七、《丛稿》不对外展览借阅,所登文稿,不要转 载和引用。
内部参考注意保存 中华民国史资料丛稿 大事记第八辑 1922年(中华民国十一年)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 中华民国史研究室编 中华书局排印(北京王府井大街36号)中国书店代发 一厂 1957年9月第一版1-5
费,决不开课。4日,陈垣答复八校校长,允10日前发去年11、12两月教育费 三十九万元.在华盛顿之中国国民代表二十余人赴中国代表团,抗议北京政府与日本直 接交涉山东问题,要求废除二十一条。下午,国民代表团总部召开露天大会,决议以上内容,并游行示威.北京政府俄事委员会会长刘镜人与远东共和国代表阿格辽夫开始谈判通商 事宜。阿提出:(一)中东路归中俄合办.(二)中俄两国即日通商.(三)赔偿远东政府维持库伦秩序之代价。中国提出:(一)远东政府须保证外蒙不 再发生骚乱.(二)归还前清咸丰十年割让之六十四屯及三角洲土地.(三)赔偿俄国革命以来中国商人所受之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