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专刊】六 - 立法院秘书处.pdf

深知欲達到此日的 自的在求中国 理 同暂产(及聯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 國方略。建大。三民主羲。及第一次全國代表 現在革命未成功。凡我同志。務须依照余所著建 大會言。續务力。以求。最近主張開民 會。及除不平等條約。尤於最短期。
例 言 本刊内容分立法原法律案(附解)算案 本刊各案自二十年六月六日起至二十一年五月底止 十五件附件七附錄四 本刊共立法原二件附錄一法律案四十七件附件三附錄一又解十一件算案 附係本案重要之關係文書類入 附件係補充本件或明木件均舆本件有不可分的關係 草故刊立法原於篇首 依照中央政治會第一六七次決政治會决定原群細條文由立法院依原起 中央政治會送各法案不指明原则而内容含有立法原则性質者概行探 算原係按照算年度本刊所编公及库券條例均國家重要或含大 時算之性質散一供列入算多勺
立法原 立法專刊第六辑目錄 褒揚條例 修正兵工粗例 银行业收无法 實业部國際易局粗條例 五 六 个 修正出版法原则 民國二十年振公條例原 银行换券發行税法 修正海軍服装條例第二十五條條文 修正襄 法律案 蒙古喇嘛寺管理條例 蒙古盟部旗粗 修正麻醉藥品管理條例 修正交通部航局.修正國民政府主虑租法第五條第九條條文 六 五 七 僑務委具粗法 修正工會法第十六條條交 修正業法第二條第九十三條第一百一十六條 九 八 產税條例 國民政府收附加无微收保例 修正首都警察粗法第十二條至第十六條及 修正振委粗條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