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解释法律文件汇编】第九册 - 郭卫会文堂新记书局.pdf

目.院字第四.一號關於國籍法 院字第四二号國从法.院字第四三號於茅.法一.院字第四.四號關於务爭處理法.院字第四六號關于民法承.院字第四.七號於反省院條例 院字第四.五號於民法承一:80758511 二 院字第四八號於刑法 院字第九於工商同业公会法 五 七 院字第四一號于民法承.院字第四一一 關於武漢臨商事法庭條例一 九 八 司法院解释法律文件 第九集 總目
院字第四二五號 院字第四六于民承 開於工商同业公會法施行法 四九 五二 院字第四二八號:關於民法承一.院字第四二七号于民事.一 五四.院字第四三.號 開於一刑事.法.院字第四二九號 从民法親一.院字第四三一号於一民事.院字第四三二號關於民事.一 六一 六二.院字第四三三號開於民事.一 院字第四三四號開于民 六三 六六.院字第四三六號關於民法一 院字第四三五號 於民事.
提要.關於民法则 公自退社社員用民總第五十五條规定如因款涉自民事愿由法院受理三二.於民法.商按日計息時有高低如按其務存續之期間平均寻算求超過过年百分二十之限 制自有效 七.關於民法物權(一)定有典當期之典層满十年业生不典主得以典契聲請為移轉所有權之 記惟在過户投税之先應催告业主回业主於過户投税後仍得告找作(二)田房押 款合同訂明期不歸款得將抵押物自由變賣南造當事人均無自悲依辨理苟 司法院解释律文件第九集提要 有爭執或無人承買抵押品應依督促程序辨理 六六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