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收录《司法院解释法律文件汇编》,资料类别为政治法律资料。当前文件为《司法院解释法律文件汇编》的第十册。本页提供资料基本信息、部分扫描页预览及数字文件获取信息。本数字文件共125页,文件大小约6.82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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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题
- 司法院解释法律文件汇编
- 类别
- 政治法律
- 卷次
- 第十册
- 页数
- 125页
- 大小
- 6.82MB
【司法院解释法律文件汇编】第十册 - 郭卫会文堂新记书局.pdf總目 院字第四五一號於民法承 院字第四五二号開於务脊處理法 院字第四五四號開于民事.院字第四五三號于民法物楼 院字第四五五號關於.法 院字第四五六號 關於不動登記條例 四 院字第四五八號商會法 院字第四七于著作楼法 六 院字第四五九號開於华洋 院字第四六号救濟院规则 一九 司法院解释法律文件 院字第四六一号于會法一 第十集 總目 四院字第四七五號于反革命陪密法一 院字第四七六人.執行 院字第四七八號開於劳乐處理事项一.院字第四七七號開爭處理事厦 五 六二 院字第四八于法 院字第四七九號从工商同业公會法 六八.院字第四八一號於行政虑分.院字第四八二號開於郸地方自治法.七二 院字第四八三號於律師章程 院字第四八四號開於行政處分舆刑.七五 院字第四.八五號於刑法 院字第四八六於刑事.无.提要 於民法(一民總施行前已宜告之禁治產人不因民總施行而失效若禁治之原因消滋可 依民總之规定求撒銷(二二)在民施行前經聲請批准立案禁治人而未宣 告者即须有民總结十四條所定之原因於民總施行後三個月内向法院聲請經宣告者 以代理人之作為其住址否则應以自己之居所為化所 親立案之品親為禁治產人(三)无行為能力人及限制行為能力人如有法定代理人 五六.關於:民法物 官對於人民向其承佣之土地若定許其自由常賣當保指细權丽非指所有禮至地 有業已多年则愿注意物權取得時效 乃地和與公附加捐不同但若人民對於官署久未納稞以所有之意思和不占 七 司法院解释法律文件第十集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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