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专刊】立法院秘书处民智书局.pdf

【立法专刊】立法院秘书处民智书局.pdf

像遗理長院院法立 像肖民汉胡例言 本刊各法案第一期十七年十二月起至十八年五月底止後每半年刊發一期 本刊次分立法原法律案條約案算案 木刊共立法原八件附件三法律案二十一件附錄一條約十三件附件五十五附錄 十二算案五件附件四附二 附件或補充本件或明本件均與本件有不可分的關係 附除各案原有附照外其餘均係為於木案要關係文書者始連類人 依照中央政治會第一六七次决政治會講决定立法原條交由立法院依原则 起草故刊立法原於篇首 中央政治會送各法案不指名原则而性質上確立法原者亦一律探 法律案條約案間有未經公布惟業經木院通過者概行入 预算案保按照頂算年度制木刊所各案因均属國家重要度支或含有臨時预算 例 信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返回 下载地址!有问题:cuwen@foxmail.com(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