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丛报》晚清报纸_1906年_第4年_第11期_新民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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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學不足事不能解悟不不得不降心以就學於其與中學相當之功苟其能 心為者即其他H能大成者也不则有取欣終亦察也吾見夫坐此之故而中途 民 新 業以歸者不知何人矣夫其人常數年前乃肯千里重洋而東來必 其志氣學識有以秀於常人然其闲難若此况在內地馬集所翰林部曹 装 银 牛照者而欲授之以大學之課程是何强扶淋之而使與能伯大人競走地 第 教育之本旨在養成國民普之皮里達法夏哥士等首倡小學最急之自以 常十八世紀以前美各國小學之制度未整至十九世以德互眼之政治家始確 各國風德將千奇於師丹载腾歸國之縣指小學校牛徒而日非吾之功 彼等九盖至言也今中國不欲興己苟欲典必自以政府干涉之力强行?4.教育制度长 四 新 大學 高等師他 校 常箱 制事 度 教 分軍政 治 科事 法 大学 师美 民 醫法文 四三科科科 年年大大大 或享.年校 第 八 大學院 小學校 粉八 幼 稚 二 年国 商工理 三科科科科 年年大大大大 或学 科 八 海軍学校、政治法律事校,心 英術學校,各高等實學校 各種簡易寶装学校之中國所不能望也即富如英盖亦不給焉矣各國小皆行羲務教育羲務 六 不批任學費之义世日本明治十二年所颁法律號地方學事通者其第一 云者其一及年之子弟皆有不得不入學之義也其二體之市民皆有不得 民 新 云 凡一區或數區相合所設之小學校其立費及維費由居本之人有實業 则先以公產之所入充之(有土地家宅者)及營业(無鋪店之行商不在内)者共增之若其區原有公產 八 此制盖斟酌各國法规所定也 普國制度凡小學校之立難持費自昔惟以直接受其利盆者增之即有子 所收修金不敷校用则别微学校税以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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