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辑传辨疑·第十七卷·李集凤撰

本项资料题名为《春秋辑传辨疑·第十七卷·李集凤撰》,属于古籍综合资料。题名标明当前文件为第十七卷。本页提供资料基本信息、部分扫描页预览及数字文件获取信息。

春秋辑传辨疑·第十七卷·李集凤撰 扫描预览第1页
专题
春秋辑传辨疑
类别
古籍综合
系列
春秋辑传辨疑·第十七卷·李集凤撰
卷次
第十七卷

春秋辑传辨疑_十七_李集凤撰 [春秋辑传辨疑]春秋样傳韩疑卷十七 渝李集風潮卅 二十有八年春王三月甲寅人伐街人及人践衛人 左傳曰春齊候伐街我败師数之以王命取略而還 仁山金氏曰按此霄侯奉王命以伐街也而春秋皆人 衔写无王室也故皆人之也 陳 氏曰齊人歌之也數之以王命取路而還是桓公不 王命封街也 名氏回管仲在而齊候不以王命為重取略而還则桓公濮柏之楚人取昏師此獨书人取则街可 知矣父陵之我日在伐下紀之戳日在上而比以日加 於伐火上齊方至而衛即我可知矣 胡傅日春秋紀兵及首爲主齊人兵而代街人見伐 而愛兵则其以街及之何也按左民伐周立子至 是王使召的廖霄候命且請伐衛则齊人兵乃奉王 命聲街立子之罪以封之也为計者诚有是罪则當 請歸司慈服利可也岩意微叔不泯其社稷使得自新 亦唯命则可以免矣今不微罪而上逆王命下拒方 伯之師直與交则是街人為志手此我故以街主之也 荘八二十八年 二容矣若以罚弗及明之義律之回不必移怒於具子然 其子赤羽立亦天必命于王而供臣子之也离 二君會于城濮以致之而街赤竞不至可知其抗王貌伯 未能蓋前人之慰矣於是而聲罪我自不為過但宵桓 不能以公心行義难奉王命而望未當尊王也幸而 勝又不能執街候而歸之京師以命於天子乃取略 而還得為仁義之師哉故春秋聚而舊人所以深罪之 也街候书人其罪固易见矣。
———— 文字由OCR识别(未校验),可能存在错字;请以原始完整版为准。

🔒 本文部分内容已隐藏
解锁价格:39.00 元
支付成功后自动解锁,无需注册,可长期查看。
电脑端支持扫码/网页支付,手机端优先使用对应的移动支付通道。
已经购买过?换设备或清理 Cookie 后恢复权限
支付后会自动返回下载地址,或查询订单下载;有问题发邮件:[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