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律释义·第七卷·应═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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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大明律释义
类别
古籍综合
系列
大明律释义·第七卷·应═撰
卷次
第七卷

大明律释义_七_应═撰 [大明律释义]大明律義卷十七 郵 郵名多遍取畜杠書:入目也合其省置 瞬日支送诸私道應驿考晋科文东秉 公條默乘遣見之梁者漠传日 给文定物驿驿丁唐北以但汉曹 病邀為见馬驿雜伴齊為虚設初魏 故取—一—于裔使律可蛋郵骑承律 官宝颊私不驿见之驿魏置秦亭 家封又牧物依使者既今除无不器 属公寄皆见题以则類之就車改日 還文其雜于署書不隋郵律馬後泰 那鋪未然增寄唐取而以世 等合備無制秉人入亦自其律费舊 低损增筑秉官驿无魏可酒广有 總壤立官马文而其始用著稍观 厨潮饼其铺司不告者與犯人同罪若已告而 所在官司不即受理施行者各减犯人罪二等.凡各縣鋪長專一於乐管鋪分來巡視提 调官吏每月一次親各鋪刷勘若失於检 奥 件以上鋪長苔四十提調吏典三十官苔 二十若損壤及沉匿公文若拆動原封者與鋪 兵同罪提調吏典减一等官又减一等府州提 調官吏失於者各通减一等 释義日各縣每十里置急通鋪一所事+官苔二十損壤沉匿拆封舖長舆铺兵同罪 杖 一百吏典杖九十官杖八十舖長兵 杖 八十则吏典杖七十官杖六十也府州提 調官吏各遍减一等谓府州吏典减縣吏典 一等官又减縣官一等也 邀取實封公文凡在外大小各衙门官但有入 通進呈封公文至御前而上司官令人於中 舖兵赴所在官司告隨郎申呈上司轉逹 1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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