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实录明神宗实录校勘记_三 [明实录明神宗实录校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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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神宗實绿校勘記九 六 五 癸丑 後官邮 被罪臣 本罪作難.廣本抱本無癸升二字.廣本抱本後上有請字+1 前一 一疏抄 奏辨進之媒 起之也 抱本抄作既.抱本媒上有所字 抱本巍上有所字 五 五 三 巡按 一開 具吏部查炎 窗本抱本系作究.廣本抱本作具陳部雀奏.抱本巡上有一山西副使徐學古為山左 七 七 左侍郎 考三年满 廣本左作右.参政一十四字 廣本抱本作:年考满.九 九 税 店用民地 四百十一 抱本百下有一字 抱本民地作民田地.廣本作報。抱本作振.+一 神位 本抱本位作主。四 前七 國仕 秉康節 都御史 广本抱本廉简作潔介 廣本右上有都券院三字.廣本抱本作上,下有等字 儿 百雨 巡按御史梁也 廣本無此。抱本无二字.廣本巡按御史作巡搁都御史抱本按 後五 烈L人 以幼女開秀 抱木幼作有.廣本雁下有表字.廣本抱木作.七 將赴水死 富人以百金其 抱本删將字.廣本抱本無字 八 八 九 劉耀凡 不能余母 不 廣木母上有其学 廣本抱本耀作爆 廣本作大。拘木照字.中珀死 投井死 贼得羅氏 抱本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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