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重修六部处分则例·第四卷·文孚纂修》已归入本站的古籍综合资料栏目。题名标明当前文件为第四卷。本页提供资料基本信息、部分扫描页预览及数字文件获取信息。

- 专题
- 钦定重修六部处分则例
- 类别
- 古籍综合
- 卷次
- 第四卷
钦定重修六部处分则例_四_文孚纂修 [钦定重修六部处分则例]光绪十三年奉 吏部重修颁行 定书修部處分例钦定大部處分财例卷十 旗員歸旗通例 外任旗員遇有丁爱及各项故應旗者該督撕計程定限凡大路有肆站者每日行一站佛路無 站者每日行五十里由水路行走者印按其應思之水程計算扣定到京日期仍先行咨該部 旗查 凡應歸旗人員該督令其將家口名数呈報令該地方官还一點造具清财咨送部旗仍給咨 本員今其赴本旗投源對将家口匿不報地方州縣官失察一人者罚俸一年三四人者 四人者罚体一年五人以上者降一级留任十人以上者降一级用道員失察一二人者罚体個 降一级留任五人以上者降一级州十人以上降二级用府州失察一二人罚俸九個月三 馆失放覺察一 亦按其人数分别處.本員不候給咨先自起程及沿途不點查竟行越渡無别项情事者 更部人而有雨任变代均催其各照本例限期扣展或接任之員未及交代能又卸事或援任官已技变 代經上司撤回降補經委員另算交代亦催其核寶扣展税侯交代清楚之日由該督撰各按其加展 限期於苔部文内群整效如有患病情事催其再展限三個月倘别有控案领及勒追银雨未完 今該督撕專案咨部扣展如别無前事故不即起程除該員應得正展加展限期該督地方富 縣請咨者以地方官轉給之日起扣足該起程之日止連延半年以上者降一级用一年以上 給咨具详例限及轉详轉給往返程限悉子扣除外其在省請咨者以該督撕給咨之日起在各府州 一外任佐雜实缺八員遇有丁发事以代離任照实缺州躲之例辨理如寶有患及殿措盤費等事 淮其再展限六個月如無故不即起程除該員應得正展加展限期該督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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