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条约_四_许同莘等编 [同治条约]



奏為分界一事迫於時勢難已照我使前開單識定换以完巨案 八日 而顺大局恭奏新 聖事满奴了於本八月二一十九日承准政王軍機大臣字寄本年 八月初一三日茶 上此時新地方回永智而俄國兵像及简節移近吐爾根河西紫 卡内地方開等以内外患相逼而來已於七月初十日行文西 悉罪雨可門淮照該國分界自保因勢處万難不得不權辨且 既已行文印丽無可挽同將來俄使到塔明道霖等務當安為辦理迅 速定界以安人心不得於單之外再生枝節等因此遵前來奴才 1三1 年 甲
因使難哈务等已由塔垣起身回國無計挽留因該使臣罩内所 指界址實與我内附之人案及附近居住之四愛曼人等生計有群查 我戀理各國事務衙門與該京大臣行文内原有准照單侦前 來商之語是以叠火文照會該國西悉爾街門約其遗派使臣前 来百一面於照會内向其婉商或將有我國内附人案地面出 百里抑或照依束省條約仍照内附人案在原住地面照舊住收 乃該國不但於地及照住牧二層皆不允且有商辦一字不肯 派使水塔會辦運至本年四月初五日給奴才等照會内业云該國所指 界址已經我允准其透界附近住牧之阿勒坦淖爾局梁海蒙古及内附 之哈克布鲁特等均應歸写國所等因前來奴才等因其執意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