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州市志_二 [商州市志]

卷十四政权 第一章清朝及其以前政权 史载,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统一中国后推行郡县制,设商县。西汉元鼎四年(前113)设上洛县,县衙设有县令执掌地方行政。县令以下置长吏、少吏等职,长吏相 对地位较高,薪俸四百石至二百石.少吏系斗食佐吏、薪俸百石以下。县以下设置里、乡、亭等,乡政权设有三老、啬夫、游激。三老掌教化,啬夫听讼、收赋税,游激循禁贼 晋朝,上洛郡置太守一员,下有内史相、功曹相、定姓族i薄及通事等吏。所辖上洛 南北朝刘宋时,在上洛郡太守之下设功曹史、五官橡都、邮门亭长、主记史及县令、隋朝,置太守、通守、丞尉正、光初功曹、光初主薄、县正、功曹、薄、西曹、金 唐朝,商州刺史
卷十四政权 2月底,临时参议会所有议员均已届满,理应改选。旋奉陕西省政府电告商县临时参议员 任期准延长1年。故第一届第三次会议延至民国34年4月25日至5月1日召 开,除白宗丹(龙驹寨议员)因病请假外,到会参议员共14人。西荆公路警备司令部参 谋长张淳、国民党第四区专员李、国民党县党部书记屈振国、青年团代表桑宏农、县长 张德容以及各机关负责人、地方士绅70余人列席会议。此次大会共收到各参议员提案50 件,县政府议案2件、人民请愿书17件,公民建议书1件。经审查成立议案48件,其中 民政14件、财政10件、建设4件、教育8件、兵役2件、粮政6件、军事征购4件。
任职时间 民国1年 民国1年 民国1年 民国2年 民国2年 民国2年 民国3年 民国3年 民国4年 民国5年 民国6年 民国7年 民国7年 民国8年 民国9年 民国10年 民国11年 民国11年 民国12年 民国12年 民国13年 民国13年 民国14年 民国14年 民国15年 民国15年 民国16年 卷十四政权 民国时期商县知事、县长名表 籍贯 河南省 湖南省 湖南省 陕西省长安县 河南省固始县 满州 陕西省安康县 河南省灵宝县 山西省 直隶省 河南省 陕西省安康县 陕西省泾阳县 陕西省安康县 陕西省澄城县 姓名 牛长治 夏尚忠 刘庚年 邵伯 丁绳武 秦骏声 朱兆兰 王敏之 培成 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