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例案】三 - 刘承干.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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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例案卷五 吴興承幹籍 陈文贞答立齋戀明史书 何真非拿雄起事之八特以據有表又非他將歸 附者比可概人之功臣傅中是以不得己列之雄之 筏今即欲改人他傅無其類者惟有康茂才似可相次 然康茂才初起事差小又與眞不類不若仍营卷似 得也今以二傅呈定或别有見祈示之不悉 陳交贞答立齊书 昨偶不克赴局承何眞人康茂才後亦可為類郎望 明史例案卷五 移置改删赞李思齊人明玉珍人後已凝得一 一吴锲劉氏月矣未見體例示有所陳造阴者再未值歸沐 之暇敢奏記於左右压代之史時事不齊體例因之有 巽班固書無世家而有后戚傳已不同於司馬氏矣范 蔚宗书無表志後八因取司馬彪續漢書志以為志及 不同於班氏矣盏體例本乎時宜不相沿故漢之光 武唐之孝明宋之眞宗皆行封之禮作史者不必 效史而逃封禅之书也德星雲醴泉甘露器車龍 馬嘉禾瑞梦一角之默連理之木九萃之芝不於世 作史者不必效北魏南齊而逃符瑞之志也此志之不 相沿也班史第古今八表上及於皇初歇陽于宰 明史例案卷五 相世系下逮於子姓之游幸金之交聘他史無同焉 一二哭興劉氏宜何以書若夫志地理则安南之郡縣朵颜之三 人圖版旋復乘之又藩封之建置衛所之参錯宜何以 書至於土司之承翼顺者有勤王之反侧者興征 之師人之地志刚不能其事人之官制则不能著其 尺宜何以書凡此皆體例之当先定者也又魏定黔成 英淮國衍聖一.成與明相終始则世家不可不 立惟是張道陵之後配颜受世禄奉朝請於義何居然 竟置不錄難平免於漏宜何以書此亦體例之宜 量者也盏作史者必先定其例發其凡而後一代之事 可無无彝尊不敏粗大糊伏希阁下不菲之 一明史例案卷五 末而垂朵焉示之體例俾秉筆者有典式譬諾大匠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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