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例案_四_刘承干撰 [明史例案]

明史例案卷七 楊農先上明史裁書 阁下平日言語幅幅未掌以聲色加人人有者如 其意以去以故閣下者十八而九椿性拙未敢 借館事造貴人之門亦未敢甘言相媚阁下素所知也 前月提調君奉阁下傅椿等至阁閣下盛氣南面 立常熟蒋公提調君左右侍椿等北面立閣下瞰 跳羅言若不能了了大約以繁修不勤在館為椿 等罪其意似又專罪椿者椿時欲一二因阁下怒未 二明史例案卷七 敢今既數月矣阁下怒自少解敬写阁下喇之椿才識 吴典劉氏
建天崇列傅皆一君自分定椿回寓辑既無友朋 來往又不媚米計辨色而起子夜而息專心致志 惟史事為務捉調君厦出椿不意人椿之室未有一 日不見椿不在書案亦未有一日椿在書案不翻閣明 史者也七月中汪吴本未淮椿之九朝列傅五十卷 已清腾校會吴公龍副總裁任汪君聞將歸閣下 奏請奪情起復冬春汪君未至阁下又無暇親悶提調 吴君未送而椿書交館则已十月矣胡君所分 歸未就椿略因非己受分耀其撰越且前聿 書 未 發不知钓意云何故未敢輕嫩而椿则未一日有 有 L明史例案卷七 不勤也至在館椿誠有之然此乃汪君未歸時事吴興劉氏
此也其聞或以筆或以口二君者十二三不者十 七凡其後不复見示椿亦無由置喙矣昌黎韓子云奥 八商不能下氣或似有之東坡蘇氏云妄是非揽 就利害此正是制科八智氣臂之候时島自自已 下今但当問所之是非不当間與不概禁之 使不言也閣下受命裁於凡年宜恪遵 訓成一代信史前不已往之明是後不致 以将來之科 穆阁下報國恩而樹合名者庶其在此若偏徇私言 杜艳罗此飯生下士所写非所望於宰相也至乃 索垢瑕舞文弄筆好新喜興罹職陳八於舊本加 恕罐 明史例案卷七 者删之蕾本深文者甚之更或架空理影自作聪明日 吴奥劉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