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目分注拾遗】卷四.pdf

定四庫全書 史部 目分拾遗卷四 详校官臣劉锡五 刑部郎中許兆椿覆勘 總校官庶吉士臣會聖脉 校對官助教臣胡予襄 胜人臣李椿
金员口屋全言 可见上之率下提于风草被元振朝恩之恣横皆不 秋之所致耳 沈既濟遥 不知其他也下有黎徒弊谁任其咎若妆守自用则 菲 非將马逃必州郡之澄獨换一刺史革矣如吏部之 澄雎更其侍郎無益也今诸道诸使云云 請分若妆守自用獨换一刺史则革矣不解所谓 及考通原不如此盏收守自用罪將马逃二句與
金淡卫人 云 寧未入朝固私有全蜀及其來朝又以師守蜀而不 供贡赋今遣寫還未必能冠即能无冠又當以蜀 與之是寧之朝不朝有功无功皆非國家利害所 原本陳说極其明晰分注不用何也 與無蜀同之 下如何接若其有功句且原本有功无功雨意對说 玫下以滕败分承分注既侧無功一遥则败固失之 一句亦無著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