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目分注拾遗_卷四 [纲目分注拾遗]

定四庫全書 史部 目分拾遗卷四 详校官检臣锡五 刑部郎中許兆椿覆勘 總校官庶吉士臣會聖脉 校對官助教臣胡予襄 腾人臣李椿
金员口屋余言 可见上之率下提于风草彼元振朝恩之恣横皆不 秋之所致耳 沈既濟遥 不知其他也下有黎徒弊谁任其若妆守自用则 菲 非將马逃必州郡之澄獨换一刺史革矣如史部之 澄雎更其侍郎無益也今诸道诸使云云 請分若妆守自用獨换一刺史则革矣不解所 及考通原不如此盏收守自用罪將马逃二句與
云 寧未入朝固私有全蜀及其來朝又以師守蜀而不 供贡赋今遣寫還未必能冠即能冠又當以蜀 與之是寧之朝不朝有功无功皆非國家利害所 原本陳说極其明晰分注不用何也 舆無蜀同之 下如何接若其有功句且原本有功无功雨意對说 玫下以滕败分承分注既侧無功一逸则败固失之 一句亦无著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