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法原理】上集 - 印书馆.pdf

181158 理原法马羅 册上著璧朝陳 行發馆書印務商
愚原理 各國草法與具之現象非我國所有也惟今後欲改善我國民法不得不多根我國民族精神以事 精神之表現也 然欲根我國民族神改善我國民法整理中華法系之工作為不可少矣盖中法系之粘不我民族 制言除最後一法外餘皆依照我國現行民法之制次序而成使者易與我民法作比较之研究就 其内容於歷方面即凡制度之背景源及其演進无不探求群於理方面则博探各家學旁引現代法 例亚批其得失否開明其取之道是可法學界之一大偉著矣 今陳君對於羅馬法固有所成功炎雁苟能本其研究耀写法之精神進而整理中系若干年後亦如 中華民國二十五年八月居正序於司法院 法之有所於世是余所厚焉
宋序 然極法學界之古代者研究之之為身事業豐偶然哉文復興以還意人乃斯(rpeniEs)属法之原随會環境之演進經歷各種文化不同之明由萌芽而發育而是成始終一條理井 立如後期法强中之意人霸島侣斯(Baol)法國沿革法理學派中之意人亞爾西亞杜斯(Ale 尼(G)等人固中古時代洲法界之者然此五大学派更莫不以羅馬法為研究之主要對象 而成獨到之理者不特此也馬法對於各國法律均有大之影如十八世紀以前德國探用之德國普通 法(Pan2erg)混合寺院法大利習法德國法规德習法四者而優帝國法大全實估重要之成分歷 甚可见一班法國南部於拿破法典(CooZapoleo)施行前固純受羅馬法之支配即拿破法典本身亦多 探用羅法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