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现行法规】.pdf

國民政府現行法规下 第六類 司法 國民政府一應法律待用孔函在未制定颁行以前凡前施行之各種實體法法及其他一切法 合除興中國國民網主義或與國民政府法合觸各條外一律准援用至置最高法院及 訂法典兩事一為松務及一解法律機關一為定章制施治所出均與適用法律互有關 保尤目前切要之着司法部一供分别辨以事责成而法守此命 中华民國國民政府批第四三O號 呈關於级制度一填現凝暂行沿用四三密制以资率徙由 呈悉據制度沿用四三制等情現在各毅法院既據改粗最高法院亦經成立察核情形 因觸約法删除者 應予照准仰即安訂群確辨法呈候核辨此批 民事松律草案修正各條十年三月二日軍政府公布 以上删 第二百一條皇族或三字 第三百八十一條觸約法第
十八條第一百二十九條 项第一百三十七條一项 第一百四十二條一填第一第二第一百四十三條二项第一百四十四條一项一项 第一百三十二條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一百三十六條二二项三 第一百三十八條一项第一百三十九條一项第一百四十條 五十條第一百五十一條二项第一百五十三條一项第一百五十五條第二三第四 第一百五十六條第一百五十九條一项第一百六十條一项第一百六十一條一项一 三项第一百四十六條一项第一百四十八條一项第一百四十九一项二项第一百 六徐 第一 项三项第一百七十四條第一百七十五條一项 一百八十四條第一百八十五條一项二项三项 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一第二百條一项二项 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一百六十八條第十第一百七十條一填二项
一项 條第四百六十四條一项 丸一项第四百六十條 第四百六十五條 第四百六十一條 第四百五十四條二第四百五十六條二第四百五十八條一第四百五十 第四百七十條第四百七士二條第六 第四百六十二條一项二项第四百六十三 條第四百八十五條 第四百七十五二项 第百七十七條一项 第四百八十八條第四百八十九條一项第四百九十條至第四百九十三條第四百九 第四百八十六條一项二项第四百八十七條第一第二第三 第四百七十九一项三项第四百八十三 第五百四條 五百十三條 十六條一项及第一 第五百二十四條二项第五百二十六條一项二项 第五百六條一项第五百九條一填第五百十條一 第四百九十七條二项第四百九十九條二项 项 第五百三十五條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