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院施政编年录】第四册.pdf

中華民國二十六年 考試院施政年錄(愿福第四 開侯陈天 慈原文如下.一月四日考選委員會呈轉首都普通考赋移愿具报二十五首都普為理移經過情形。照武 案查二十五年十月二十七日、奉國民政府合開、陳大齊首都普通考武務長、十一月七 日敬用開防官章、二十七日行宣、迭經星奉考武院核轉是備案各在案。又經定本主任 日、又奉考武院轉發首都普通考務開防及官章各等因奉此、大齊于十一月五日先行事、九 秘哲必科長員名、制定本處辨事細则、分别星由贵會查照轉呈鹏经核又作案。
教育行政人到场者六五人當六六、普總行议人員到場者一三三人财之人员 、除第一及各人員外、凡免除第一武成免第二武结实各员、亦与時叁加第二武或第二武之口開於武裂、楊置、及第二武應游事宜成第一武皆成、分辨理。至名须考武考人 易三人會人員場有三二人就入*须赐请六人生行收人司人,學工程科国人、場人教均相同,所有各额第:武代卷之移造国核算分手 者業科六人1三八集工程科一人,七木工程科一六人工程 人 人民熟五分考及格人皖一六三名此理本年首都普通考式第二武之經道。
快定,由监武員臨用、遵奉考武院个布考武開始日期、照定之第一武考試日程、上半段第八條微命题之规述、由担任各科目之典試委員、或會闹委員、先期加倍预、密 日程、公布知。開於第一题七搬具、及其印程序、經依照典武法第六保修正典试规程六 政人員三類、及建股人員類各分科之第一試,除各考武應考人司情形業由武務處函報有案 交行政人員及事館城員等六類之第一武、二十二日至二十四日、鼎行計容計人員統計人員術生行 計自十一月二十日至二十一日行普通行政人員财務行政人員教育行政人員监官警察行政人員外 後、復齊交由主科、平均計分、密核算、旋於十一月二十九月、召開第二次會、查各 襄武各委員、依照卷规则、開武注事项、及修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