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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题
- 中华民国法规大全
- 类别
- 政治法律
- 卷次
- 第五册
【中华民国法规大全】第五册.pdf全大规法國民華中 册五第 引索碼號角四補 印年五十二國民 行發馆書印務商根本法 名投票之方法行之 第二九做中华民网民年满二十者有法 举代麦楼年满二十五者有法律被逻率 中華民意法草案 代 律 第 第三六条 三七 第三章民大会第四章中政府 命 條 是之 热 副 統 器 依 率全國融海空军 總家元首外代中华 法公布法律發布命合须 民 國 第 政 第五三條 第五二缘 院院 未遇出 長 代 行政 行 或遇出後 總純於任滿之日解如届期次任穗 院院是代行總樓時其期限不 副總統均未就職時由 行 國 第三0做 民代 第三燥 一月必要時 國 得 法或 延長一月 民代表任期六年 時原 民大會每三年由德統召集一次會期 華依法律超免之 第 第 第 榴 四 四 三 一 九饰 條 條 穗 侬第 货贵 九四饰 任 根本法 医察委員於 院 民大會提出之在國民大會阴會期间感國民 内之首及决外不 中民法草案第四章中央政府第五章地方制度六章民 第一O七做 行使還免之 任期三年連還得連任 第一O六做縣股账會員由联民大會之 縣單行规章興中央法律或省规章纸 有 收 國 之 律之保及限 制 家對於人民取得所有之土地得按照土地所 楼人申毅或府估定之地侬法律征或 四 所 第 不 九 九 得 六 五货 捕 或 拘 禁 具 員 除 不得 现 行犯外典概察院許可 繁任英他公聯玻轨行業 第 遇 一0八 長 者無 候 之任 效 人以 期三年連 中 還得速任 縣縣政府置縣長一人由账民大会 中央考经定合格限 食 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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